园区公告

NOTICE

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关于征集2021年第二批入驻项目(企业)的通知

2021-10-25 09:21:40.0

各位师生、广大校友、创业者:

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是2013年10月经四川省科技厅、教育厅审批同意建立的省级大学科技园,是西部地区唯一以“文创教育+科技”为主要特色的科技园,也是四川师范大学促进融通创新的重要平台、构建双创生态的重要阵地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园区实行“一园多区”的布局,共有狮山空间、聚贤孵化器、伍号众创空间(成龙校区)以及即将投入使用的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园区。

目前,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已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四川省省级孵化器, 其狮子山孵化器被评为成都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成都市创新创业苗圃,以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为主要支撑的环川师文化创意产业带纳入成都市锦江区 1136空间格局战略规划,成为成都市 环高校知识经济圈一员。

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园区使用面积15000平方米,位于锦江区国槐街与成龙大道西段交界处,毗邻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地铁7号线、13号线(在建)可达,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建成后将更好地为入驻企业搭建科技创新和综合服务平台,为申报成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创造更好的条件。

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现公开征集2021年第二批创业项目和创业企业,并从中遴选优质项目和企业落地培育孵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我校在校师生、广大校友创办的项目、企业或与有关科研团队及企业合作的项目(企业)。

2.毕业5年之内的我校毕业生创办的符合科技园入园条件的项目(企业)。

二、征集项目(企业)要求

1.申报入驻企业应满足《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的在孵企业要求,企业所属领域应为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范围,或属于学校相关学科以及成都市支撑产业,企业注册地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科技园内。

2. 申请进入科技园的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3. 企业(团队)应产权明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团队)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要求。

4.企业(团队)有较强的技术开发队伍、技术开发条件和持续开发能力。所经营的产品、项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5.入驻团队应具备开办企业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技术,有一定的商业模式和基础的项目团队。

6.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入驻。

三、征集时间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0日

四、报送材料

1.《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项目(企业)入园申请表》(附件1);

2.《商业计划书》(初创企业或创业团队提供);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在校师生提供一卡通复印件)。

五、报送方式

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邮箱kejiyuan@sicnu.edu.cn。相关信息也可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网站http://www.scnuspark.com查询。

联系电话:028-84531886,联系人:邓老师、黄老师。

六、入园评选方式

科技园将对拟申请项目(企业)进行初选,随后根据申请项(企业)的初选情况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进入评审的项目(企业)将有6分钟的路演和3分钟的答辩时间,最后将按得分高低顺序签约入园孵化,孵化期内可享受大学科技园优惠政策和学校对教职工、大学生入园创业的扶持政策。

四川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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