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关于征集2021年第二批入驻项目(企业)的通知
各位师生、广大校友、创业者:
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是2013年10月经四川省科技厅、教育厅审批同意建立的省级大学科技园,是西部地区唯一以“文创教育+科技”为主要特色的科技园,也是四川师范大学促进融通创新的重要平台、构建双创生态的重要阵地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园区实行“一园多区”的布局,共有狮山空间、聚贤孵化器、伍号众创空间(成龙校区)以及即将投入使用的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园区。
目前,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已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及“四川省省级孵化器”, 其狮子山孵化器被评为“成都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及“成都市创新创业苗圃”,以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为主要支撑的“环川师文化创意产业带”纳入成都市锦江区 “1136空间格局”战略规划,成为成都市 “环高校知识经济圈”一员。
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园区使用面积15000平方米,位于锦江区国槐街与成龙大道西段交界处,毗邻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地铁7号线、13号线(在建)可达,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建成后将更好地为入驻企业搭建科技创新和综合服务平台,为申报成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创造更好的条件。
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现公开征集2021年第二批创业项目和创业企业,并从中遴选优质项目和企业落地培育孵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我校在校师生、广大校友创办的项目、企业或与有关科研团队及企业合作的项目(企业)。
2.毕业5年之内的我校毕业生创办的符合科技园入园条件的项目(企业)。
二、征集项目(企业)要求
1.申报入驻企业应满足《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的在孵企业要求,企业所属领域应为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范围,或属于学校相关学科以及成都市支撑产业,企业注册地及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科技园内。
2. 申请进入科技园的企业,需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3. 企业(团队)应产权明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团队)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要求。
4.企业(团队)有较强的技术开发队伍、技术开发条件和持续开发能力。所经营的产品、项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5.入驻团队应具备开办企业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技术,有一定的商业模式和基础的项目团队。
6.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入驻。
三、征集时间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0日
四、报送材料
1.《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项目(企业)入园申请表》(附件1);
2.《商业计划书》(初创企业或创业团队提供);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在校师生提供一卡通复印件)。
五、报送方式
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邮箱kejiyuan@sicnu.edu.cn。相关信息也可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科技园网站http://www.scnuspark.com查询。
联系电话:028-84531886,联系人:邓老师、黄老师。
六、入园评选方式
科技园将对拟申请项目(企业)进行初选,随后根据申请项(企业)的初选情况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进入评审的项目(企业)将有6分钟的路演和3分钟的答辩时间,最后将按得分高低顺序签约入园孵化,孵化期内可享受大学科技园优惠政策和学校对教职工、大学生入园创业的扶持政策。
四川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1.10.25